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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三措施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
08-11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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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发挥职能,积极领办。坚持服务“三农”宗旨,充分发挥长期与农民打交道、传统主营业务扎根农村和内联农民、外联市场等优势,把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供销社“二次创业”,打造新的服务平台,进一步增强服务“三农”功能,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,狠抓落实。
    二、坚持标准,规范建设。在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过程中,确立了“高起点、高标准、规范化”的目标,指导各专业合作社合法规范建设。一是组建规范。每一个专业合作社均按照规定程序发起成立,在工商局依法进行了注册,各项硬软件健全,做到了“六有”,即:有章程、有成员、有成员出资、有组织机构、有规章制度、有办公住所。二是管理民主。专业合作社坚持“民有、民管、民受益”的原则,实行高度的社员自治,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《章程》规定民主管理社务,供销社领办,但不包办。三是合理分配。合作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了账户,记载其出资、公积金份额以及与合作社交易情况,并以此作为参与合作社可分配盈余返还分配的依据。
    三、服务为先,助农增收。专业合作社坚持“服务第一、多办实事、助农增收”的理念,为每个成员建立档案,围绕产前、产中、产后等各个环节,提供全方位的服务。着重做到了“三统一”:一是统一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及技术服务;二是统一供应种苗及生产资料;三是统一收购销售及盈余分配。(市供销社)
来源:本站原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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