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季天气炎热,温度高、湿度大,病原微生物繁殖速度加快,食物容易腐败变质,易发生细菌性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。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,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食品卫生安全,谨防食物中毒的发生。
要正确选购食品。购买食品要仔细查看厂名、厂址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等。尽量选择新鲜的食物,不购买无卫生许可证号、无厂名、无厂址标示“三无”食品及过期食品;不采购未经检验的肉类或死因不明的禽类和水产品;不购买路边“无证”摊贩售卖的熟肉、凉拌菜等熟食;不购买“无证”摊贩自制的刨冰、冰水、果汁等冷饮。
要科学加工食品。富含蛋白质如肉、蛋及蛋制品、水产品等要烧熟煮透;四季豆类食品要翻炒均匀、煮熟、焖透,使其失去原有的生绿色和豆腥味;加工好的熟食应当在2个小时内食用,超过2个小时食用的,要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;加工凉拌菜的蔬果一定要洗净消毒,现做现吃。
要注意饮食卫生。外出就餐应注意选择卫生条件好、具有有效的《食品卫生许可证》的餐饮单位就餐。用餐时应注意分辨食品是否变质、是否有异物,切勿食用违禁食品,不要暴饮暴食。
出现食物中毒、肠道传染病等症状时,尽快到正规医院就诊。确诊患肠道传染病后,应暂停去公共场所,避免传染给他人和重复感染其他疾病。并立即对餐具、日常用品等进行消毒,同时做好厨房、卫生间等场所的消毒处理。学校、托幼机构等儿童集体生活、学习的场所,应做好晨间体检工作,发现有肠道传染病症状的孩子,应立即要求家长带小孩去医院就诊,同时报告相关部门。
消费者在饭店(餐馆)就餐时发现食品卫生问题,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,并保护好存在食品卫生问题的饭菜原状,收集消费单据、发票等有关证据,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投诉(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投诉举报电话:0712-5229876)。(市卫生局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