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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欢迎您使用 “市长信箱”,了解并遵循以下基本注意事项,将有助于您的来信能得到及时处理。
  请您尽可能提供个人真实信息,以利信件办理和反馈,我们承诺将严格保守您个人信息的秘密。

1 、受理范围
  以下内容的来信属于本信箱受理范围:
( 1 )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、意见和建议;
( 2 )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控告或者检举;
( 3 )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控告或者申诉;
( 4 )对损害国家、社会、集体利益的行为提出控告或者检举;
( 5 )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、问题和要求。

  涉及以下内容的来信不属于本信箱受理范围:
( 1 )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许可、登记、备案等事宜的;
( 2 )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;
( 3 )需要向来信人求证而又无法与来信人取得联系的;
( 4 )无实际内容的;
( 5 )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推销广告;
( 6 )各种恶意攻击性信息。

2 、办理程序
  您的来信将按《国家信访条例》、《湖北省信访条例》及相关法律规章规定的程序办理。

3 、办理时限
  一般情况下,您的来信将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;情况复杂的,可以适当延长不超过 30 日的办理期限。( 详见《国家信访条例》第三十三条、第三十四条、第三十五条)

4 、办理进展情况查询
  您可以通过写信渠道的同一网页,对于愿意公开显示的信件直接查询信件办理情况,对于不愿意公开显示的信件点击“通过查询码查询信件”来查询自己信件办理情况,所以 市民在提交信件时,请记住自己的查询码。

5 、公开约定
  当您写信时选择了“愿意公开”来信内容,相关部门办理信件时认为来信内容和回复意见可以“公开”,那么您的来信及回复意见将在您写信渠道的同一网页上向社会公开。

  如以上两个条件未同时满足,您可以通过查询码查询办理情况和回复意见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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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类型
涉及领域
发生地区
公开意愿
验 证 码
注:写信内容都为必填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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